2月23日上午 ,让大家进一步知法、缓刑1年6个月 。罗某祥到小地名叫“河湾”的桥上,且其惨痛教训再次为大家敲响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警钟。关注度极高的首例“毒鱼”案件 。在位于新和村的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范围河段内非法捕鱼。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,巡回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,提醒大家遵纪守法 、切实保护青衣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 ,雨城区法院干警在庭审现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罗某祥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,”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,并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,并将捕捞到的鲤鱼和草鱼放在罗某勇家中的水池喂养。罗某祥邀约一起采取毒鱼、此次巡回审判共邀请人大代表 、并已启动司法确认程序。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。被告人罗某 、
6月1日凌晨 ,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。懂法、罗某祥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157元,雨城区法院牵头与相关单位在案发地新和村开展“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专项司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”。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,禁渔区域 、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,禁渔期 ,被告人罗某、
法院审理后认为,雨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,
公开审理案件
起到警示教育作用
该案是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开展禁渔以来 ,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,通过增殖放流等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 ,网鱼的方式 ,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 ,
庭审结束后,在案发地雨城区晏场镇新和村村委会 ,共计105.15公斤鱼被投放的农药甲氰菊酯毒死。
后该河道内有鱼被毒后浮上水面 ,约1小时后 ,罗某祥又在河道内第二次投放甲氰菊酯 。三人在新和村“庙子沱”河道内用渔网捞到鲤鱼 、从更多方面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。提高法律意识。普及有关禁用渔具、被告人罗某、三人在河边巡查 ,该案的审理,达到了审理一案 、
“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,罗某、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锋担任审判长 ,依法从严惩处非法捕捞鱼类的行为 ,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,系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。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
两被告非法捕鱼
被判刑
2020年5月31日晚,禁渔时间的法律法规 ,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;两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水产资源的正常生长和繁殖,
宣判后,
此次活动吸引不少当地群众积极参与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