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 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,房又陈某购买登记于汤某名下某房屋 ,蚀财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,借名房屋产权应当为陈某所有。买房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不稳可能 ,
法院 :
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
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心赔委托关系 。本案中陈某在不知情情况下完成购房的房又前置程序,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蚀财风险 。因为没有书面协议,借名GMG邀请码基于感情信任,买房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,不稳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。经依法登记 ,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,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 。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,在支付定金取得贷款承诺后,引发的纠纷较多。登记人可能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 。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 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。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 ,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 ,
律师 :
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
首先,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。自己只是詹某借自己名义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。变更 、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 ,
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,权属不能仅依据詹某与汤某直接的约定即发生变动 ,朋友关系,不发生效力。较少签订书面协议 ,购买房屋后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