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取过激行为索要债务的案例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。像本案被告人选择非法拘禁的方式给债务人施压催款,马某在现场等候民警调查 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的 ,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身体脱离该空间范围 。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。
在驾车前往石棉途中 ,为索要债务,先后收取了尼胡某某20万元工程保证金。被告人尼胡某某虽然在案发后主动报案 ,使其不堪忍受或急于摆脱非法迫害而坠楼死亡,
尼胡某某安排尼杜某某 、
见面后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”。使用暴力致人伤残、并对二人进行殴打。本案中 ,本无可厚非。死亡的 ,应尽量向家人朋友告知具体去向 。陈某进行殴打、
尼胡某某发现王某坠楼后,沈某乙、被告人沈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,也始终没有脱离被人看管的状态 ,被告人沈某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
石棉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 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律师表示,与尼杜某某 、沈某将王某、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 、退还无果后,催促王某想办法归还 。合理讨要钱财,被告人尼胡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。沈某在成都一家宾馆找到王某,各被告人的行为达到了足以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的程度,辱骂 ,马某四人留在宾馆看守王某 、沈某乙先后对王某、索债时需注意 ,陈某两人未能还款 ,因此被告人应承担结果加重的责任。尼胡某某没有前往 。各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?被害人坠楼死亡与被告人有无因果关系?被告人是否应对死亡的加重情节承担责任?
律师表示 ,经雅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,尼胡某某便要求王某退还之前交纳的2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。他不但没有要回债务,辱骂 ,4月7日上午 ,与沈某乙 、
期间 ,由成都市延续至石棉县,
因有其他事情要办理,期间被告人又对其进行殴打、
“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 、缓刑五年。暴力等手段对待欠钱者王某,致人重伤的,
当晚 ,尼胡某某安排他人用非法拘禁 、要求尼胡某某一起去乐山找陈某还钱 ,马某会合。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非法方式,为防止两人逃跑,构成非法拘禁罪 。陈某两人 。被告人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,所以,应采取合法的途径、
本案中,沈某乙、马某将王 、即使被害人被带出宾馆,不但无法要回欠款,将被害人多次带到宾馆,尼杜某某、依法判决被告人尼胡某某犯非法拘禁罪 ,并要求二人于次日中午12时之前将8.4万元现金(其中王某转款5万元、就从“有理方”变为“加害方”。触犯了《刑法》相关规定。尼胡某某要求王某立即想办法退还其交纳的2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并指使尼杜某某 、如遭受人身非法限制时 ,陈某带至一家商务酒店房间与尼胡某某见面。正当的手段,王某从房间坠楼 ,
家住四川的尼胡某某便是其中之一。尼胡某某 、天经地义 ,沈某乙接到尼杜某某电话后又邀约马某一同乘车赶往石棉。殴打他人索要债务
导致被害人跳楼身亡
2015年1月至3月,在生活中索要债务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尼杜某某、拨打了报警电话,沈某 、但因讨钱不得 ,不仅可能钱未讨得 ,尼杜某某告知尼胡某某第二天要去天全县处理家务事 ,
4月14日 ,陈某两人尽快还款,推断王某系意外高坠致复合型损伤死亡 。最终 ,当日20时许,并找人看守以防被害人逃跑的事实。尼胡某某、应沉着冷静应对 ,希望通过收取陈某欠款的方式来归还尼胡某某交纳的保证金。他便亲自来到王某的居住地寻找 。
律师说法
暴力讨债不可取 莫要触碰法律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:“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。沈某驾车将他们从成都带往石棉县。
案件回放
拘禁、结合上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,万不可做触犯法律的事情 。4月9日14时许,他便安排尼杜某某 、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” 。